柬埔寨商标注册
柬埔寨商标注册和保护尚处在发展阶段,目前1997年12月15日生效的(第368号公告)是关于商标注册的惟一立法。柬埔寨未加入国际条约。柬埔寨不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,也不是马德里协定成员国。国际注册不可以指定柬埔寨。...
新加坡商标注册
新加坡商标可以由文字、图形、三维形状、颜色及其组合构成,商标需具备显著特征并不得与他人在先权利相冲突。新加坡是《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》、《马德里议定书》、《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》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及Trips协议成员国。...
新西兰商标注册
新西兰商标法律制度属于普通法系(英美法系),注册以使用在先为主,兼顾申请在先原则。是巴黎公约、世界贸易组织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。根据新西兰《商标法》,字母、图形、标语、形状、颜色、声音、气味等或其组合都可以注册为商标,但需要具备显著性。...
加拿大商标注册
加拿大是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家之一,也是西方七大工业国家和世界十大贸易国之一。制造业和高科技产业发达。加拿大商标保护的原则:申请在先和使用在先兼具。加拿大是《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》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。加拿大是《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》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。...
法国商标注册
澳大利亚目前采用以注册在先原则为主,以使用在先原则为辅。澳大利亚接受商品商标、服务商标、系列商标、证明商标、集体商标、防御商标、颜色组合商标,立体商标、气味商标和声响商标的注册申请。澳大利亚是《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》、《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》、《马德里议定书》,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。...